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、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陕西宝塔山油漆股份有限公司,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0 年 5 月 7 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,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 如下: 本次权益分派基准日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92,890,071.55 元,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12,923,705.86 元,本次 权益分派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6,600,000 元。 一、权益分派方案 1、本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: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0,000,000 股为基数,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人民币现金 1.100000 元。 2、扣税说明 (1)个人股东、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(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 年* 78 号), 个人股东、投资 基金持股 1 个月(含 1 个月)以内,每 10 股补缴税款 0.220000 元;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(含 1 年)的,每 10 股补缴税款 0.110000 元; 持股**过 1 年的,不需补缴税款。 (2)对合格境外投资者(QFII)股东,根据国税函[2009]47 号, 公司按10%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,实际每10股派发0.990000元。 (3)对于 QFII 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,本公司未代 扣代缴所得税,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。 二、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:2020 年 6 月 8 日 除权除息日为:2020 年 6 月 9 日 三、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:截止 2020 年 6 月 8 日下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收市后,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(以 下简称“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”)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。投资 者 R 日(R 日为权益登记日)买入的证券,享有相关权益;对于投资 者 R 日卖出的证券,不享有相关权益。 四、权益分派方法 1、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0 年 6 月 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(或其他托管机构)直接划入其资 除权除息日为:2020 年 6 月 9 日 三、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:截止 2020 年 6 月 8 日下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收市后,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(以 下简称“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”)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。投资 者 R 日(R 日为权益登记日)买入的证券,享有相关权益;对于投资 者 R 日卖出的证券,不享有相关权益。 四、权益分派方法 1、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0 年 6 月 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(或其他托管机构)直接划入其资 金账户。 公告编号:2020-041 五、联系方式 地址:陕西省兴平市兴渝路 56 号 联系人:何朋航 六、备查文件 陕西宝塔山油漆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陕西宝塔山油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2日